《翔安区鼓励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》 观澜财经-金沙娱场城app

2022-08-30 10:02 分类: 观澜财经 收藏

一、入统奖励

对新纳入我区统计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,当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内且增长率≥10%,奖励10万元;

当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(含)及以上且增长率≥10%,奖励20万元。


二、增量奖励

对于规下转规上企业或已入统的存量企业,按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度增量部分,按照10%-20%(10%≤增长率≤20%)、20%以上(增长率>20%)分档,分别按照其当年营收增量的5‰、8‰予以奖励;无基数新增入统企业按当年度营收额的8‰予以奖励。


三、存量奖励

对纳入我区统计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,当年度营业收入达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,且同比上一年增长5%及以上的,以上年度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(1‰)予以奖励。


四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奖励

按企业实际缴纳标准展位费的50%予以补助,单个展会补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,单家企业当年度累计补助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。


文章评论(0)

请先后再参与评论

评论

网站地图